股票配资操作流程 本妥昔单抗(Adcetris Brentuximab vedotin)副作用及注意事项
Brentuximab vedotin以商品名Adcetris出售股票配资操作流程,是一种抗体-药物偶联药物,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霍奇金淋巴瘤(HL) 和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(ALCL),后者是一种T 细胞 非霍奇金淋巴瘤。它选择性地针对表达CD30抗原的肿瘤细胞,CD30 抗原是霍奇金淋巴瘤和 ALCL 的定义标志。该药物由 Millennium Pharmaceuticals 在美国以外地区和Seagen在美国联合销售。
【药品规格】
Brentuximab vedotin 50mg/瓶;冻干粉,用于重构和稀释后的静脉输注;不含防腐剂
【药理类别】
CD30 定向抗体-药物偶联物
【制造商】
Seagen 公司
展开剩余83%【作用机制】
Brentuximab vedotin 是一种抗体-药物偶联物。 该抗体是一种针对 CD30 的嵌合 IgG1。小分子 MMAE 是一种微管破坏剂。MMAE 通过接头共价连接到抗体上。
非临床数据表明,ADCETRIS 的抗癌活性是由于 ADC 与表达 CD30 的细胞结合,随后 ADC-CD30 复合物内化,并通过蛋白水解裂解释放 MMAE。MMAE 与微管蛋白的结合会破坏细胞内的微管网络,随后诱导细胞周期停滞和细胞凋亡。此外,体外数据为抗体依赖性细胞吞噬作用 (ADCP) 提供了证据。
【Adcetris 适应症】
未经治疗的 III 期或 IV 期经典霍奇金淋巴瘤 (cHL) 成人患者,与阿霉素、长春花碱和达卡巴嗪联合使用。
未经治疗的高风险 cHL 的 2 岁以上儿童患者,与阿霉素、长春新碱、依托泊苷、泼尼松和环磷酰胺联合使用。
作为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(auto-HSCT) 后巩固治疗,复发或进展风险较高的 cHL 成人患者。
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失败后或 ≥2 种先前多药化疗方案失败后不适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,患有 cHL 的成人患者。
患有先前未接受治疗的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(sALCL) 或其他表达 CD30 的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(PTCL) 的成人患者,包括血管免疫母细胞性 T 细胞淋巴瘤和未另作规定的 PTCL,与环磷酰胺、阿霉素和泼尼松联合使用。
患有 sALCL 且先前接受过 ≥1 种多药化疗方案失败的成人患者。
患有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(pcALCL) 或表达 CD30 的蕈样肉芽肿 (MF) 且先前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成人患者。
【Adcetris 剂量和用法】
成人
静脉输注给药,给药时间超过 30 分钟。对先前出现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,在后续剂量前使用 APAP、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。
未经治疗的 III/IV 期(从第 1 周期开始使用 G-CSF):每 2 周 1.2mg/kg 至最大 120mg/剂;持续至最大 12 剂、病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未经治疗的 sALCL 或 PTCL:每 3 周每周期化疗使用 1.8mg/kg 至最大 180mg/剂,共 6-8 剂;对于 PTCL:从第 1 周期开始使用 G-CSF。
其他:每 3 周 1.8mg/kg 至最大 180mg/剂;持续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cHL 巩固治疗:在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 4-6 周内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恢复后开始;最多 16 个周期。
MF 或 pcALCL:最多 16 个周期。轻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):(未经治疗的 III/IV 期):每 2 周 0.9mg/kg 至最多 90mg;(其他):每 3 周 1.2mg/kg 至最多 120mg。剂量调整:参见完整标签。
孩子们
<2 岁(高风险 cHL)和 <18 岁(所有其他适应症):尚未确定。静脉输注 30 分钟。对之前出现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,在后续剂量前使用 APAP、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。
≥2 岁:高风险 cHL(从第 1 周期开始使用 G-CSF):每 3 周每化疗周期 1.8mg/kg,最高 180mg,最多 5 次。轻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):每 3 周 1.2mg/kg,最高 120mg。剂量调整:参见完整标签。
【Adcetris 禁忌症】
同时使用博来霉素
【Adcetris 警告/注意事项】
JC 病毒感染风险。监测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(PML);如果怀疑,则停止用药,如果确诊,则停药。监测神经病变;如果出现新的或恶化的症状,则延迟、改变剂量或停药。
监测输液相关反应;如果发生过敏反应,则永久停药并进行治疗。每次给药前和给药后经常监测 CBC,以查看是否发烧或 3 级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如果出现,则延迟、减少、停止用药或考虑使用 G-CSF 进行预防。
快速增殖肿瘤/高肿瘤负担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增加;密切监测。监测细菌、真菌或病毒感染的出现。监测肺毒性;如果出现症状,则在评估期间停止用药,直至症状改善。
监测血糖;如果出现高血糖,则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治疗。监测肝酶和胆红素;如果出现肝毒性,则延迟、改变剂量或停药。
严重肾功能不全(CrCl <30mL/min)或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B/C):避免使用。如果出现严重皮肤反应(例如 SJS、TEN),请停药。胃肠道并发症:如果出现新的或恶化的胃肠道症状,请评估并治疗。
胚胎-胎儿毒性。建议在最后一次服药期间和 服药后 2 个月内(女性)以及 4 个月内(有女性伴侣的男性)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。怀孕:在开始服药前排除怀孕状态。哺乳期母亲:不建议使用。
【Adcetris 相互作用】
参见禁忌症。强效 CYP3A4 抑制剂(例如酮康唑)可增强其药效;请密切监测。强效 CYP3A4 诱导剂(例如利福平)可能会产生拮抗作用。
【Adcetris 不良反应】
周围神经病变、疲劳、恶心、腹泻、中性粒细胞减少、上呼吸道感染、发热、便秘、呕吐、脱发、体重下降、腹痛、贫血、口腔炎、淋巴细胞减少、粘膜炎、血小板减少、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。
香港登越药业温馨提示:本文旨在介绍医药健康研究,不作任何用药依据股票配资操作流程,具体用药指引,请咨询主治医师。
发布于:中国香港